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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分析与探讨
孙焕春
时间:2004-08-03   作者:   点击: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内涵、目标、建设步骤、学习形式、保障制度、激励机制的探讨,提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初步框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致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将学习型社会的理论首次正式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之后,我国上海、大连、南京、常州等大中小城市,都开展了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机关活动,并普遍得到人们认同。我市我区,学习也开始成为人们的自觉需要,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乡镇,正悄然启动。那么,建设学习型机关,可能遇到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少走弯路?本文拟一些作粗略探讨。
  一、走出认识误区——把握真谛理解学习型机关的深刻内涵
  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关学习型组织论述不断出现。其中,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彼得·圣吉提出“第五项修炼”,告诉人们如何才能塑造一个学习型组织,此后,学习型组织管理理论不断被企业实践,据统计,美国排名前25家企业中的80%正在用学习型组织理论管理企业。因此可以说,学习型组织这一理论主要是企业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创建的,目前也主要应用在企业界。虽然该理论在国内外不少知名大企业的实践中取得成功,但尚未普及。尤其是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合理借鉴和应用到机关单位中,则更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经验,没有现成的地图,路要靠自己走出来。
  对学习型机关,首先要有正确的解读才能有坚实的基础。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学习型机关的深刻内涵和科学规律认识还比较肤浅,混淆概念简单地把它与学习划等号,或认为学习型机关就是比传统机关更强调学习的机关,专指从学习计划→材料组织→组织学习→考评督查,建立起一整套学习规章,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必须认识到建立学习型机关,是领导和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是组织管理理论的重大创新。学习型机关中的“学习”,绝不止一般意义上的学习,传统学习的基本含义是吸取知识,或者获得信息,这仅是浅层次学习的理念,同学习型机关所倡导的学习理念相差甚远。借鉴周德孚在《学习型组织》一书中对学习型组织概括的特征,学习型机关中的“学习”,有其特定涵义:一是强调“终身学习”,即机关中的成员均应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促使其成员在工作中强化危机意识,积极投入知识储备,不断学习,自觉学习。二是强调“全员学习”,即机关中的各个级层,都要全身心投入学习,尤其是管理决策层,他们是机关工作的设计师、决定者,因而更需要学习。三是强调“全过程学习”,即学习必须贯穿于组织系统运行的整个过程之中,实现学习与工作的最佳融合,工作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学习本身就是工作,不能把二者分割开,应强调边学习边准备、边学习边计划、边学习边推行,边学习边创新,使学习与工作得到双向强化,达到“双赢”目的。四是强调“团体学习”,既不但重视个人学习和智力的开发,而且更强调机关全体成员的合作学习、相互学习和群体智力(组织智力)的开发,团体学习比个体学习更重要,它更符合学习型机关的本质要求。
  参照管理学界对学习型组织的上述定义,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学习型机关就是树立机关人员新的学习理念,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创造性,努力形成一种自主学习、自主思考、自主创新、自主协调的学习气氛,凭借着学习,个体价值得到体现,工作绩效得以大幅度提高。”与传统机关管理模式相比,学习型机关更强调“学习+激励”式的人本管理,更侧重于依赖机关成员的自主、自觉,依赖于机关内部相对稳定的运行机制,而不是靠权力、领导意志和行政命令。从而能够通过保持学习的能力,及时扫除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保持可持续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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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责任编辑:李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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