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法治江苏建设,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有序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实现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行使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及时固定下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